三岔口
英文作文
Simon 发表于 2008-11-28 16:13:34
英文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它无声的改变着中国文化。你看现在多少中国人连作文都写不通顺,就忙着学英文。忘了自己该干嘛。
英文很可怕,但它不失为一个好玩的东西。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拿它来玩,不可以当饭吃,虽然它对现在很多来说就是饭碗,但饭碗归根到底它只是一个碗,不是饭。难道你见过有人不吃饭只吃饭碗的么?玩英文,就是把英文当成一个工具,一个笑料,好比你泡妞时需要鲜花和烛光,XX时需要情趣用口诸如蜡烛之类的。在这一前一后两个阶段,蜡烛都是你的工具,但你不能就玩这工具而忘了你应该泡妞或者应该XX。英文可以很好玩,当然首先你要保证你有一笑置之的心态,玩笑之所以叫开玩笑,就是玩到笑一笑就完。如果你笑完后找我闹,那我就没法了。我只开玩笑,不开玩闹,要闹你回家关起门来自个儿闹去,只要不把墙撞穿,没人理你。当年帕瓦罗蒂先生去世时,小强就把他的经典曲目《My sun》说成‘我日’。你不能说他玩得不对,我这里用的词是‘玩’,不是翻译,他玩了,你笑一笑这事就算完了。当年高中上英语课时,英语老师叫一同学起来翻译“This size dosen't fit me ,please change one.”到现在我回忆起来还觉得我同学牛逼得不行,他站起来雄纠纠气昂昂的说:“这个马子不适合我,换一个。”你可以想像当时我们的英语老师的表情,眼睛就跟樱木花道似的想用眼睛杀死人,在我们一阵狂笑之后,他无奈的示意同学坐下。因为这位同学的杰出表现,老师对他印象深刻,几分钟后老师盯到他在跟同桌聊天。我那二百多斤的老师胳膊一挥“You,get up.”同学起身。“What are you doing?”“I'm talking.”“You,get out.”我那牛逼的同学就在教室门口一直站到下课。
我一直觉得,做任何事都是要讲天分的,学英语也是。我身边无数的曾为了学好英语废寝忘食,就差没悬梁刺骨了,考试结果却常常不及格。比如我就是一个例子,但好在我及时意识到自己没有这个天分而放弃。虽然我深知要应该努力学习才能够取得进步,虽然我牢记爱迪生爷爷的话: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和百分之一的天分。但我觉得纵使我花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没有那百分之一的天分,我也狗屁不是,所以我放弃了。所以即使我常常骂人FUCK,人家回YOUSELF时,我就无言以对。所以我觉得当你的英语不好的时候,就不要学人家FUCK了,让那些英语牛逼的人去FUCK吧。
但有一个现象我一直不理解,就是我英语作文老是拿高分,比如我曾经去试过六级(当然没过),作文分占了总分一半。从这件事情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我英语很烂,二是我英文作文很好。这两点并不矛盾,因为我做选择题都不看题的,每当我写英文作文时我就把自己想像成小学一年级学生写中文作文,这样的句子简单又通顺,效果非常好,起码我就没见过周围那些过了六级的人有作文分比我高的。这件事情只能说明一个结论:我们到大学学的英文相当于我们中文小学一年级水平。这个结论是不是让你深受打击?关我屁事,我不学英语很多年了。虽然这些年来我饱受英文不好之苦,但我坚持一个观点: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他妈就不信不学英语在中国就混不下去了。
以上所有的屁话也有一个结论:先学好中文,再学英文吧。请注意是‘先学好中文’,不是‘先学中文’。这不只是一‘好’字的差别,有些人一辈子也得不到一个‘好’字,就好比有些人一辈子也得不到一个‘女子’一样。
我觉得很悲壮
Simon 发表于 2008-11-24 19:04:54
当整个舞台都被灯光渲染成鲜血的红色,你会不会觉得风采的确是血染的?
错觉
Simon 发表于 2008-11-21 15:16:39
- 随着北京的冬天来临,不敢再整天开着窗户,我觉得在房间内抽烟严重影响空气质量,随口说了一声以后房间内禁止吸烟,三少也随口说了声嗯。没想到我们两竟真做到了,这实在是一个非常难能可贵的事情。
- 房间禁止吸烟这件事情我们在大学宿舍就曾经试验过,并且煞有介事的写了宿舍舍规,国有国法,舍有舍规嘛,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舍规上清楚的写着:1、宿舍内抽烟一次罚款5元。2、睡觉不关电脑罚款10元。没多久,另一室友被发现睡觉没关电脑被我们罚款10元充公去交了电费。又过了没多久,我和三少又开始在宿舍内抽烟,舍规被我们撕下扔进了垃圾筒。
- 不能在房间里抽烟,我们现在转移到厨房里抽烟。同样为了保证空气质量,我每次抽烟都要打开抽油烟机。因为我们平时极少时间做饭,这台抽油烟机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抽烟机。
- 如果你觉得把它叫做抽烟机还不够拉风的话,可以叫它为抽风机。
- 但我每次对着抽风机抽烟的时候,总有一种错觉,就是把抽风机下面那口大锅当作一个硕大的烟灰缸。
- 所以我现在基本上不做饭,因为我害怕那锅里有我弹下的烟灰。虽然锅总是要洗的,但心理阴影这种东西跟你屁股似的总跟在你后面,挥之不去,擦之不掉。
- 那天去美廉美超市,三少委托我买垃圾袋。我在超市左逛右逛,就是找不着。问东边的服务员,指着西边告诉我在那边。到了西边还是找不着,再问服务员,指着东边告诉我在那边。老子只有不买了,操你妈的美廉美。
- 超市是一个特别不靠谱的地方,半年前我赋闲在家的时候,三少刚来北京找了一份看上去挺体面的工作。一日,委托我去买一个杯子用于上班时候喝水。我心想这孩子千里迢迢跑来北京找份工作不容易,就去了一个比较大的超市:超市发,就在我家楼下。我选了一个最贵的杯子买回家。结果第二天收到三少短信:妈的,你买的什么破杯子,他妈塑料的,接第一杯水就给烫裂了。我当时都不好意思说那可是人家超市发最贵的杯子了。
愚蠢
Simon 发表于 2008-11-14 00:25:06
如你所想,我又失眠了。因为我早已经过了半夜不睡觉挂在博客上怨天尤人的那个阶段了,并且我越来越觉得博客没什么好写的,因为对现实中的很多事情已经麻木了。博客就像一个女人,当你对她不来电的时候,插上电也没用,折腾死也没感觉。当然如果你是女人,可以把博客比喻成一个男人,后面半句不变。
今天失眠的主题是:愚蠢。我之所以想到这个词,是因为两天前我刚刚提醒自己不能再早起早睡,但我今天十点钟就睡了。就像你明明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就是戒不掉。
我十点钟睡觉,是因为实在太困。这是典型的为了图一时之快毁了一夜好梦,也许还错过了一场春梦。就像有些人为了尝试一个白粉结果上了瘾毁了一辈子。
比起两天前,我今天的行为十分愚蠢,但也不是没有进步的。比如我就没有再像上次那样在床上翻来覆去折腾好几个小时才决定起床,在这方面我今天就比较明智,当我意识到自己快要失眠的时候,我就自觉的起了床。不管我有没有利用这点时间做一点实际的事,但至少,这种领悟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所以不管你做任何事,即使它再愚蠢,总是会有值得你总结学习经验的地方。就像即使你愚蠢到去吃大便,起码能够明白那玩意儿味道确实不好,这就是收获。
如果你坚持看我博客很久,应该能意识到我已经很久没有写过女人,因为没什么好写的。女人嘛,就那么回事儿,跟男人就那么回事儿一样。所有的人都就那么回事儿。这样的想法让人过得很无趣,让别人觉得你很无趣。但这有什么关系?你要把无趣当成有趣来过,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一般人是不会明白的。当你觉得无趣跟有趣没什么分别的时候,并不是看破红尘,因为红尘是看不破的,它是尘,不管是红的还是黄的,你要么自己吸进肺里,要么用吸尘器。没有什么东西是人能看破的,连气泡都不行,如果你有这冲动,那么看破的一定是你的眼角膜。这样的行为就跟我今晚十点钟睡觉一样冲动一样愚蠢。
最近总感到身心疲惫,心力交悴,睡不着觉,打不起精神,调不动情绪,找不着状态。这种局面对生活无甚影响,对工作影响较大。我应该是一个工作狂,所以对此我很沮丧。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应该倒休一下了。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我就成为一台286了,虽然不会被黑屏,但开个机,就是打下班卡的时候了。
嗨,老陈,又见到你啦!
Ares 发表于 2008-11-13 22:45:03
考虑良久之后,她觉得养只鹦鹉最符合她的需要。
因为鹦鹉不像猫狗那么花功夫照顾,而且还会说话!
可惜的是实在太贵了。
有天正逛街的时候,她看上了一只漂亮的彩色鹦鹉,于是向店家问价钱。
老板说只要50块美金。惊喜之余,她马上答应要买下来。
在付钱之前,老板告诉她:
“我得先告诉你,那只鸟曾在妓院里待过,有时会说些不太雅听的话。”
女人太喜欢那只鸟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买了下来。
她到了家,把鹦鹉笼放在客厅里,迫不及待的等着它说话。
鹦鹉环视了一下四周的环境,看了看它的新主人说:
“新妓院、新老鸨。”
女人听了吓了一跳,想想之后,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等到她的两个女儿放学回家之后,鹦鹉看看她们说:
“新妓院、新老鸨、新妓女!”
起先她们也吓了一大跳,但之后,马上就和妈妈一起大笑了起来。
五点过后女人的丈夫下班回来了。
鹦鹉看看他、看看女人和她的女儿说:
“新妓院、新老鸨、新妓女、老主顾!嗨,老陈,又见到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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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你个瓜娃子知道我在说什么么?
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Simon 发表于 2008-11-11 04:18:05
如果你看到了右上角的时间,你就会明白我又失眠了。失眠最大的痛苦不是睡不着,而是由失眠带来无法停止的脑力运动,就好象有一个车轮在脑子里旋转,你要小资一点把它比做旋转木马或者摩天轮也未尝不可,随你的便。谁他妈说的早睡早起身体好,我他妈十点睡觉睡到一点就再也睡不着,去你妈的早睡早起。
今晚失眠的主题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你看失眠的人有多可怕,连失眠都有一个主题,你可以认为是我最近写方案写得比较多的原因,也可以认为我无聊。这都是你的事,与我无关。我是失眠的人,失眠啊,这可比失恋或者失身要可怕很多。
十前年,电影院开始没落。其实我们那个小地方就只有两个电影院,基本上除了小学初中由学校组织免费观看的战争片之外,没掏过一分钱买票去看过。要说没电影看也不对,那时正是香港电影最繁荣的时期。由于长年收入不稳定,电影院后来都成为那种两三块钱一张票就能看到艳舞的恶俗表演。我们走在大路上,经常能看到一辆被广告牌全副包装的面包车,上车白底红字写着:XX艳舞,前后左右各一个扩音器,无限循环播放着:今晚八点,内江影都电影院……只需两块钱。为了体现自己并不低俗,我也从未掏过两块钱去看过,当然不用掏钱的表演更没看过。毕竟那时正值青春年少,纯洁无暇啊。
电影院的没落带动了小市民开设的录像厅,或者说是大量随着香港电影流行涌起的小规模录像厅相当大程度的打击了电影院的大规模经营。香港电影除了的警匪片,大量的三级片更是各录像厅吸引观众的最大噱头。十年前最流行的就是任达华和叶玉卿,还有偶尔客穿出场曹查理、徐锦江、温碧霞之类的。除了叶玉卿始终如一,其它人后来都弃暗投明走向了实力派,这让叶玉卿很居丧,后来干脆退出娱乐圈,至今在哪儿混我也不知道。但我坚持认为,叶玉卿小姐仍然是实力派演员。除了叶玉卿,还有几位姓叶的,一位叫叶子媚,一位叫叶童,不论是身体还是演技,那可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啊,当然,他们都是实力派的。
几年之后,我们进城上高中了。城里人果然要比我们乡巴佬要高一个级别啊,录像厅里面放的都是A片,欧美、日本的居多,相比于香港三级片的遮遮掩掩,A片讲究的是单刀直入、直截了当,恨不能把人体拆了给你结构看。当然这些最受观众欢迎的电影都是在午夜十二点之后播放,这和我们那一代人的生活习惯直接相关。比如就算我们都是住校生,但我们从来以不回宿舍为荣,以在宿舍睡觉为耻。谁要是红着眼珠子半眯着双眼一大早趴在桌上,头发杂乱无章,就代表着没回宿舍,那么他定会成为众多男生关注的焦点早自习讨论的话题。为了这项至高无上的荣誉,我们曾经无数次夜游在城市里,春夏秋冬,风雨无阻,无论是沱江河边,还是街边狗撒尿的小树,都有我们背靠背睡着的记录。后来,随着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我们的追求也一点点提高,由原来的夜游内江城改为午夜录像厅。漫无目的的逛到十一点半,就地找一个录像厅,五块钱,不仅能看电影,还能睡觉不受雨打风吹,尤其是冬天,是夜不归宿,娱乐休闲的必选之地。录像厅一般在两点以后播放A片,初到之时,那叫一个惊心动魄,你会觉得人类真是大自然最神奇最具有创造力的动物。A片和国产战争片一样,即使主角身受百般摧残,置生死于度外,百战不殆,死也要撑到电影结束,以示对得起观众。
那时的播放机基本都是VCD,A面播完时,老板一般都睡着了,所以那几年比较流行的话就是:“老板儿,换碟。”
有一次我半夜只身前往录像厅,我向邓小平保证那天确实是只为去睡觉,谁家都不想去。进去没多久睡着了,却被在群人吵醒了。原来孤男们等了大半个晚上,老板一直在让大家看凤凰卫视。醒来之后我就没再睡着,老板很了解我的意图,当天整晚就播凤凰卫视。我想,那天晚上姑娘们的生意应该不错,这是没有A片看的结果。可见,在压迫的地方就有反抗。
后来因为录像厅的蓬勃发展,加上扫黄打非的严厉打击。那些为人民服务的姑娘们都转战进入录像厅,我有不少同学下半夜在录像厅都碰到过这种情况。
A片一开始播放,一群男人两眼发光恰似黑暗里的饿狼,突然冒出几位姑娘在黑暗里游荡,她们逆着光,扭动着身体,你看不清她的脸庞。一位姑娘来到你身旁:
“弟弟,耍哈儿嘛。”姑娘的手伸向你身体某个地方。
“啷个子耍嘛?”你正在庆幸黑暗使她看不到你脸上的羞涩。
“你想啷子耍就啷子耍噻。”
“你那个东西弄门大,是不是假的哦?”你正把手伸向她身体某个地方。
“如假包换。”
“好多钱嘛?”进入讨价还价阶段。
“六十”
“有学生票没得?”
“毛哟,这个本来就是学生价了。”
“贵了点,找别个耍去嘛。”
这段对话发生在一个朋友身上,之所以这件事情会发生在他身上,有必然的关系。比如两坐的沙发,他从来就不让人跟他一起坐,因为他觉得同样的沙发,一个人坐比两个人坐更能吸引姑娘。当然这位朋友后来去了泸州,说在那个不太遥远的地方,有更美好更荒唐的姑娘。
我这位朋友,后来死于一场车祸,我无比怀念他。
青春是换不回的水,转眼消失在弹指烟灰间。
周而复始
Simon 发表于 2008-11-06 17:57:10
每到周四,我就会特别期待周末,可以看电影看到凌晨,可以睡觉睡到中午。
每到周五,或周六,总有一个会,内部的或跟客户的。
然后,每到周末,我就是那个写方案的人,在家或者在公司。
然后,每到周一,提案。直接发给客户或者现场提案。
周而复始。
能不能不要把周末日变成世界末日?
保持通话
Simon 发表于 2008-11-05 00:22:54
如同《无间道风云》翻拍《无间道》一样一开始就能猜到下一个情节,包括场景,对白,甚至连出现的道具都能猜出来。就好象一个赤裸裸的女人站在你面前毫无神秘感和期待感一样无趣。
你保持通话,我坚持看完。大家都不容易。
痛哭的人
Simon 发表于 2008-11-04 16:28:11
第一次注意到这首歌是在一些同事聚会,在麻爱上辣吃完香锅后到离我住的地方最近的一家KTV,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夜,包间里全是男人,在高温和激情的刺激下,大家都光膀子狂吼,两只话筒像是一群男人中间的两个女人似的被抢来抢去,如果它们真是女人,想必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身体不被撕得粉碎,衣服也被扒光了。
虽然我常常拿着麦不放手,但这并不代表我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三少失恋后,久久不能自拔,有一次我推荐他听伍佰的〈浪人情歌〉,他痛苦异常的回答说:我只能听听〈痛哭的人〉。
还有一个同事失恋近一个月,不可自拔型。因为我们公司同事间通话免费,所以他刚开始时基本上晚上向所有同事打电话。仿佛那就是人生最痛苦的事了,对于失恋的人,原因可以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结局都一样。
如果失恋还能让你感觉到痛,说明你还有感情。最怕不是失恋,而是失恋后失去感觉。所以以上两位在我看来,都还是幸福的,虽然我平时极度鄙视加经常嘲讽他们俩没出息。
所以,还在为失去了感情痛苦的人,你们都是幸福的。上次我说过,当你失恋一万次后,便会失去感觉。现在,保持这种感觉,并且尽可能的保持得长久一些吧。
星星点灯
Simon 发表于 2008-11-02 13:53:59
- 如果你不抬头,就永远看不到天上的星星,所以你的视线里全是黑暗。
- 痛苦的是我戴着帽子,即使抬头45度也看不到星星,而必须要抬头90度。
- 当你自身未定形时,环境越乱对你越有利,相反,当你已经定形时,环境越成熟对你越有利。乱世出的所有英雄,都是因为他们一开始只是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有的被常人看作神经病。
- 重复是记忆的克星,抽若干张扑克牌,如果每次都不一样,你会记得你抽了一次A,但如果每次都是A,你就很难想起自己一共抽了多少次A,再抽出一张牌更是A时,你的感觉不会有任何变化。所以当一个人恋爱无数次后,对感情的态度是越来越平淡,甚至对之前的每一次感情都看成是一张白纸。当然,第一张A总是那张最美丽的图画。
- 昨晚加班到十点才去吃晚饭,突然想到一个经常从通州区跑来东城区找我吃饭的朋友,虽然他已经吃过饭了,但在我电话邀请之后还是不远千里倒了三次地铁跑来陪我们吃饭。另一同事说以后我被邀请聚会时要像他一样有约必赴有请必到,我才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对聚会的态度都是能不去尽量不去,能去的时候也找一千个伤心的理由拒绝,还好我不至于闲到感觉到孤独。但我认为,还是多参加集体活动比较好,在那些遥远的地方的朋友就算了,在北京的朋友,我还是应该抽时间去拜访一下各位。省得我变成你们最熟悉的陌生人。
- 能最直接体现出我在这方面做得不足简直是相当失败的现象是,我的手机除了工作范围内的电话和短信,基本上就是一只表一个闹钟。翻出最近10出呼出电话,10个呼入电话,无一不是工作工作工作。短信里面到是有一些朋友发的短信,但我清楚的记得我好象都没回复过。所以,从今天起,每天至少要打一个私人电话,朋友或者家人。各位排队吧,要么想到谁打给谁,要么从手机通讯录里从上往下翻。
- 最遥远的一条短信还是9月10日,这一条短信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简直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我始终保存着。你问我这是谁发的?想得到的就知道,想不到的也无需知道了。
- 所以那些姓氏字母为XYZ的同志们,可以时不时的提醒我一下,比如问我:今天的电话排到哪个字母了?之类的。因为我对自己的记忆力是相当没有信心的。
- 可见我这个人变得越来越不靠谱了。
冬天
Ares 发表于 2008-10-30 20:54:48
而在厦门就完全不会有这种顾虑。那个城市并没有冬天,羽绒服简直就像太监的JJ一样可笑。然而厦门的冬天其实并不好过,早晚的海风太过肆虐,以至在日出前和日落后都是阴冷。
6年前的那个冬天,太阳非常眷恋我读书的那个城市。整个冬天,除了下雪的日子,每天都是艳阳高照。在午后,我经常搬出凳子坐在教室的阳台上,一边享受冬日的暖煦,一边用一把三棱刮刀慢慢的削一只苹果供别人享受。那个冬天,我在喜欢一个姑娘——其实六年后,我还在喜欢这个姑娘,而且还是无可救药的。
当然,该离开的始终都会离开。就像填高考志愿的时候我知道我会离开江苏、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我知道我会离开厦门。
冬天再一次来临的时候,我还会慢慢的削一只苹果,但是谁也不会给。
早安
Ares 发表于 2008-10-30 20:49:40
四年前,阿莱正在旅行。那时,她刚刚结束一段以为很重要、重要到天崩地裂的恋情。旅途中的阿莱紧抿双唇,红肿的眼睛藏在墨镜后面,把头发梳成高高翘起的马尾,一路上和任何人吵架,直至有一次引来警察。
李苏扬赶到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人群中的阿莱。她被一群人半包围着,显得势单力薄,却依然倔强的挺高胸脯,毫不示弱的、甚至可以说凶悍的,对那群人叫骂。
警察到后,争吵很快结束,真相也很快显露。其实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彼此误会,然而阿莱不依不饶,强词夺理,终于犯了众怒,与一个旅行团对上了阵。多年的经验使得李苏扬很快做出合适的调解,旅行团的大部分人也并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只是出来玩而已。骂阵很快散却,阿莱却被李苏扬叫住。
“小姐。”李苏扬伸手看了看父亲遗留下的手表,抬头说:“现在刚好到我的下班时间,有没有兴趣陪我喝一杯咖啡?”
“咖啡?”阿莱半歪头,认真的看了看李苏扬,忽然笑起来,说:“好啊,只要是免费的东西我都不会拒绝。”
这个江南小城靠南来北往的旅客养活,因而在穿城而过的河流两岸有许多被垂柳笼住窗纱的咖啡屋和小酒吧。李苏扬带阿莱进了常去的那家咖啡屋,水云间,挑了临窗的卡座坐下。
李苏扬似乎真的只是为了喝咖啡,他给阿莱和自己各点了一杯摩卡和拿铁后就看向窗外,陷入沉默。阿莱已经习惯被各色各样的男人搭讪,被贪婪、垂涎的目光注视,在这样沉默的气氛下显得有些不自在,但她克制住开口的欲望,有一口没一口的啜饮着酸涩的液体,偶尔眼角瞟过眼前男子棱角分明的侧脸。
“你住在那里?”最后一抹晚霞消失,李苏扬开口了。阿莱同样沉默了一个半小时,她一贯引以自豪的耐性没有令她失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阿莱老老实实的回答说:“还没有。”看李苏扬的眉毛耸动了一下,补充说:“刚到就吵了一架,还没来得及找酒店。”
李苏扬笑起来,他嘴角的弧线莫名的让阿莱心里热了一下。
很快的找了家临近的旅馆,阿莱捏着手中的房牌,正在犹豫是否邀请李苏扬进房闲坐,李苏扬已经拎着旅行箱走上楼梯。
尽管在房门前装作锁钥失灵,房门始终还是敞开。阿莱站在门口,突然不知如何是好。
李苏扬越过阿莱,跨进半个身子,把旅行箱放下,对阿莱说:“好了,我就不进去了,本来应该带你吃过晚饭,但我妻子已经做好饭正在家里等我,所以……不好意思。”
阿莱抬起头,看向李苏扬,感觉心里有一声叹息。
走了几步,李苏扬迟疑了一下,回头对阿莱认真的说:“像你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实在没必要对不起自己。吃过饭后逛一逛再回房,洗个热水澡,饱饱的睡一觉,明早醒过来,会发现阳光很灿烂,满大街那么多优秀的男孩子等着被喜欢。”
阿莱吃惊了,看着李苏扬愈走愈远的身影说不出话来。
第二天,阿莱醒转,拉开窗帘,发现外面的阳光果然很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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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思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在洗澡。洗完澡,我做出了一个决定,以后一定要严格控制自己的孩子看言情武侠小说,因为这两样东西会使得涉世未深的人过多的看重爱情和侠义,然则爱情和侠义在人世间却如童话般稀缺,又如同巫师的魔法和伊拉克的大杀器,既会伤害到别人更会伤害自己。
